一、健康医疗数据互联互通的制度现状及发展趋势
2008 年起,我国开始逐步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着手建立相关标准并配套修订了相关的规范。2010 年《电子病历管理基本规范》正式实施,规范了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的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奠定了医疗数据交互的基础。
二、健康医疗数据互联互通实现的获益
首先,健康医疗数据互联互通能够使医生获得的数据更加完整,让诊断和治疗更加精准。区域内患者居民的既往病史、检查检验结果等医学足迹,可以让接诊医生查询,减少了因患者遗漏或者表述有误所导致的病史采集不完整而产生的诊疗延误。
三、医疗数据互联互通的障碍和安全风险
四、互联互通背景下数据安全保护的建议和对策
一是从政策和制度上入手。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手段,推动医疗数据互联互通制定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配套相应的软件、硬件条件,可以通过拨付或转移相应建设资金的方式支持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数据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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