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工信部修订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实施。新规引入主动发现机制挖掘潜力企业,同时提升认定门槛,要求专精特新小巨人营收超5000万元及更高的研发投入。政策旨在发挥优质企业示范作用,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已累计培育小巨人企业1.76万家。 综合评分: 70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
工信部修订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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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信息安全创新中心
2026年1月21日 11:52 四川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最新修订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办法》包含总则、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动态管理、培育服务、附则五章,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3个附件。
“十四五”以来,全国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带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基本形成。
办法旨在更好发挥优质中小企业示范带动和固基强链作用,引入主动发现机制,充分挖掘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数据,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中小企业,定向邀请其参加认定,但认定标准不降低。
同时,还优化了认定标准,适当提高门槛要求。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例,将营业收入提升至5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提升至近两年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Ⅰ类知识产权提升至4项以上。
《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原《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涉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条款和认定标准同时废止。在本办法实施前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继续有效,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失效后按新办法重新认定或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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