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九江天赐诉浙江研一侵犯商业秘密案一审宣判,浙江研一被判罚金2000万元,相关人员获刑。该案系通过高额顾问费诱使前员工泄露液体锂电关键技术所致。此案警示新能源行业需强化技术秘密管理与内部人员合规管控,防范核心资产流失。 综合评分: 75 文章分类: 软文广告,数据泄露,数据安全
锂电商业秘密侵权案一审判罚2250万元!浙江研一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罚金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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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 07:29 山西
近日,九江天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九江天赐”)诉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研一”)等侵犯商业秘密一案获一审宣判。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认定浙江研一及两名相关人员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罚金及个人罚金共计2250万元,其中公司罚金高达2000万元。被告人岳敏、张春晖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判决同时披露,浙江研一已主动预缴8000万元用于赔偿九江天赐经济损失。
法院认定:以高额顾问费诱使前员工泄露技术秘密
根据一审判决书,为获取九江天赐的商业秘密,时任浙江研一董事长的岳敏承诺向前九江天赐员工李胜支付高额顾问费并提供高管职位,诱使其伙同郑飞龙等人将其掌握的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和液体六氟磷酸锂等关键技术资料泄露给浙江研一。浙江研一向李胜、郑飞龙支付费用共计近320万元。
天赐材料回应:赔偿金将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天赐材料在公告中表示,若判决生效条件达成,九江天赐收到的赔偿金将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但最终判决及执行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该公司同时称,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案件关联:同一批前员工涉另一上市公司侵权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涉及的前员工李胜、郑飞龙,亦牵涉九江天赐与A股上市公司永太科技之间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去年7月,九江天赐对永太科技等12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指控其盗用六氟磷酸锂专有技术并索赔8.87亿元,永太科技方面则予以否认并提出反诉。
据此前报道,李胜、郑飞龙已于去年9月因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被判处罚金450万元和150万元,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九江天赐与永太科技的民事诉讼目前尚未开庭。
行业警示:锂电技术竞争激烈,商业秘密保护成焦点
该案是新能源材料领域近年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标志性案件,不仅体现司法对技术秘密的严格保护,也对行业内依托“挖人”获取核心技术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随着动力电池产业链竞争日趋激烈,企业技术秘密管理与内部人员合规管控已成为维系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本文根据九江濂溪区法院一审判决及天赐材料公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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