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八部门印发《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2026年3月1日施行。办法明确四类有害信息表现,纳入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及算法推荐、生成式AI等新业态风险。要求平台与生产者采取防范措施,旨在净化网络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综合评分: 60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
八部门印发《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的通知
安全学习那些事儿
2026年1月24日 07:00 上海
2026年1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电影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要求,明确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4种类型及具体表现形式,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近年来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可能带来的内容风险提出防范要求,确保《办法》科学严谨、与时俱进。
《办法》要求,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网站平台和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防范和抵制措施,避免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网信部门将持续净化网络环境,督促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对各类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内容的治理力度,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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