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本文解读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明确需监测网络状态与安全事件,并留存日志不少于六个月。核心包括利用监控平台监测运行指标,通过SIEM等系统告警,确保七类关键日志合规留存。针对策略缺失、存储不足及篡改风险,建议完善日志审计与防篡改机制以满足合规要求。 综合评分: 88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安全运营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合规分解
原创
何威风 何威风
河南等级保护测评
2026年2月4日 00:00 河南
| | | — | | 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
责任单位落实的核心几点:能不能监测?有没有开启策略?有没有日志?日志在不在?日志留存时长多久?
很多单位,对日志留存时长理解比较深,但是实际工作中,对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记录理解不够深刻。以下,我们将这句话做一个分解,监管部门以及责任单位,可以跳开具体国家标准,直接理解为何标准对这些内容有细节的要求。
1️网络运行状态监测
从网络运行状态监测的核心能力目标来看,我们不难理解需要针对网络监测,要求实现:
在实践中,对应产品/服务:
·网络监控系统
o流量
o带宽
o链路状态
·主机监控系统
oCPU/内存/磁盘
·应用性能监控(APM)
·基础设施监控平台
·云监控服务(如云厂商原生)
2️网络安全事件监测
在实践中,对应产品/服务
·SIEM(安全信息与事件管理)
o集中告警
o关联分析
·SOC平台/托管安全运营服务
·EDR/NDR告警系统
·WAF/防火墙告警系统
·日志分析平台
3️网络日志记录与留存6个月
这是硬性要求条款,必须覆盖的日志类型
·网络设备日志(路由器、交换机等)
·安全设备日志(防火墙、IDS/IPS等)
·主机操作系统日志(系统日志)
·中间件日志(Weblogic等)
·应用访问日志
·运维操作日志
·身份认证日志
在实践中,对应产品/服务:
·日志集中管理系统
·日志审计系统
·集中日志服务器
·安全日志留存存储(本地/云)
·日志防篡改机制
·日志留存合规咨询与建设服务
常见违规点:
·日志策略未全面开启或开启级别过低
·日志有,存储不满足6个月法定
·日志可被随意删除,容易引发未经授权删除
| | | — | | 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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