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文档解析《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兜底条款,指出其具有承接性与动态扩展属性,将数据安全法等上位法及行政法规纳入合规体系。该条款否定了单法合规误区,明确不知法不免责,要求网络运营者履行数据分类、关基保护等动态义务。建议建立法律义务清单,实施跨法域主题式合规,以等级保护为基础实现持续合规。 综合评分: 88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安全建设,解决方案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合规分解:与其他法律的连接器
原创
何威风 何威风
河南等级保护测评
2026年3月10日 00:01 河南
| | | — | |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一、条款性质:兜底性、承接性法律义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并不是一句空话,是在立法结构中具有三重属性:
1.兜底条款防止网络安全义务被“列举穷尽”,避免因技术或业态变化出现监管空白。
2.承接条款将网络安全法与后续、配套、专项法律法规“无缝衔接”。
3.动态扩展条款义务范围随法律、行政法规更新而自动扩展,无需修改本法。
换句话说:这是一条“会自动生长”的安全义务条款。
二、“其他义务”——法律层级拆解
1️、上位法律义务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o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o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o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o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o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o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o ……
这些法律中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保护义务,通过本条款自动并入网络运营者义务体系。所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之下对应的网络不仅仅是“非涉密网络”,是所有中国境内所有网络。
2️、行政法规义务(重点风险区)
包括国务院及其授权部门制定的法规,如:
o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制定中)
o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o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o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o ……
o 各地地方人大通过的法规,如《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等
行政法规具有直接可处罚性,是执法最常引用的依据。
3️、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实践中被引用)
虽然严格意义上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但在执法和合规中常被纳入判断依据:
o 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
o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配套文件
o 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三、这条款真正约束的是什么?
它约束的不是“未知义务”,而是三类现实风险:
1️、“只看网络安全法”的合规误区
很多组织的合规思路是:我已经符合《网络安全法》了。但实际上:《网络安全法》只是“入口法”,不是“全集”。该条款直接否定了“单法合规”的可能性,所以网络安全合规从来不是开展等级测评。
2️、“不知不免”的法律风险
由于该条款具有自动引用效力:
o 新出台的行政法规
o 新修订的法律
无需再次告知,即构成义务来源。“不知道”不构成免责理由。很多单位的执行层面的人,总寄希望相关监管部门,发布通知,好给领导汇报。这种认知是非常错误的,同时如果领导对这块“不知道”,是陷领导于未履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未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可以被问责的。
3️、行业例外不存在
不论是:国企/民企、传统行业/互联网行业、技术公司/非技术公司。只要是网络都受监管,只要属于网络运营者,该条款均适用。
四、典型“其他义务”实例拆解
以下是执法中常通过本条款追溯的义务类型:
数据与个人信息义务
o数据分类分级
o 重要数据识别与保护
o 个人信息最小必要原则
o 数据出境评估与报备
o ……
关基与重要系统义务
o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识别与保护
o 定期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
o 重大变更报备
o ……
密码与加密义务
o合法使用商用密码(商用密码、普通密码、核心密码)
o 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密码产品
o ……
安全事件义务
o网络安全事件分级
o 及时报告、处置与通报
o 配合调查与取证
o ……
五、这条款如何被“用”?
在实践中,监管部门通常通过以下路径适用本条款:
1.发现具体违法行为
2.定位行为违反某一专项法规
3.通过网络安全法该条款“并案引用”
4.提升违法行为的法律层级与处罚强度
该条款是一个 “法律连接器”,不是独立处罚条款,却是处罚成立的关键支点。
六、合规建议:如何应对这一“无限义务条款”
1️、 建立“法律义务清单”机制
o持续跟踪法律、行政法规更新
o 形成内部义务映射表
2️ 、按“主题”而非“单法”合规
o数据安全主题
o 个人信息主题
o 网络运行安全主题
3️ 、以等级保护为基础,但不止于等保
o等级保护是最低合规底座
o 该条款要求“超出等保”的动态合规能力(其实广义上还是“等级保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是一条将《网络安全法》变成‘活法’的兜底条款,使网络安全合规成为一项持续、动态、跨法域的责任,而不是一次性达标任务。第二十三条在“等级保护制度”,也让等级保护制度具备了向后兼容的包容性。
到此,《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具体要求已经分解完成,第二十三条明确“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这个是一个大制度,这个“网络”涵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区分涉密、非涉密,但是等级保护制度不区分涉密、非涉密。如分级保护在《保守国家秘密法》中,也不称之为“分级保护制度”,不过在自媒体公众号的狂轰滥炸下,把“分级保护”说成与“等级保护制度”对等的“制度”,这个说法是错误的。《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描述的内容,其实都是等级保护自身及延伸,所以等级保护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等级保护《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都可以归到等级保护中来。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合规分解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合规分解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合规分解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合规分解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合规分解
免责声明:
本文所载程序、技术方法仅面向合法合规的安全研究与教学场景,旨在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具有明确的技术研究属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将本文内容用于攻击、破坏等非法用途的,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民事赔偿及连带责任,均由行为人独立承担,本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本站内容均为技术交流与知识分享目的发布,若存在版权侵权或其他异议,请通过邮件联系处理,具体联系方式可点击页面上方的联系我。
本文转载自:河南等级保护测评 何威风 何威风《《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合规分解:与其他法律的连接器》
版权声明
本站仅做备份收录,仅供研究与教学参考之用。
读者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由读者自行承担,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