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脑机接口数据法律保护的域外模式

admin 2026-04-21 00:51:56 网络安全文章 来源:ZONE.CI 全球网 0 阅读模式

文章总结: 本文系统分析了脑机接口数据法律保护的三大域外模式:智利以宪法保障神经权利,强调人格尊严;欧盟通过GDPR和AI法案实施严格预防性监管;美国采取市场驱动的分散治理。文章指出未来趋势将围绕神经权利共识、硬软法协同、风险分级监管和国际模式融合发展,旨在平衡技术创新与人格保护。 综合评分: 85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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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 脑机接口数据法律保护的域外模式

胡潇月 胡潇月

中国信息安全

2026年4月20日 17:5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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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 胡潇月

脑机接口,是指在人脑与外部设备之间建立起实时通信与控制系统,通过检测脑中枢神经信号实现脑与设备直接交互的技术。2026年伊始,一些国家将脑机接口明确列为未来产业之一,作为该技术核心的脑机接口数据(神经数据),直接关涉人类最私密的思想、情感与意识活动,如何规制此类数据,平衡巨大的医疗福祉、科技潜力与潜在的人格侵害、社会风险,已成为各界共同面对的前沿议题。当前,以智利、欧盟和美国为代表的三大治理范式已有雏形。

域外模式的多维图景

智利模式:基于人格赋权为标志的宪法性保障

智利开创了全球先河,将神经权利提升至宪法保障高度。特点是:

神经数据人格性。2021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及配套神经权利法》及宪法修正提案,首次在全球确立“神经权利”的法律范畴,实现了从“数据客体保护”到“人格主体保障”的范式跃迁。

神经数据完整性。首次在法律上明确“思想”本身及其产生的数据是人格不可分割且不可侵犯的一部分,应享有最高级别的根本法保护。发展神经技术必须以维护人的身心完整性为根本前提。

神经数据自决性。首次承认个人大脑活动所产生的数据为独特、不可剥夺的人类遗产,其隐私和机密性受绝对保护。确立神经数据的唯一性和不可交易性,要求任何神经技术干预必须基于自由且可撤销的明确授权,任何未经明确授权的手段均受限制。

欧盟模式:基于严格权利保障的预防性监管

欧盟将其成熟的数据保护框架创造性应用于神经数据治理,形成了全球最严格的监管体系。特点是:

法律定位高阶性。欧盟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将神经数据纳入“特殊类别个人数据”,适用最高保护标准。处理此类数据原则上被禁止,仅在获得数据主体明确同意或为重大公共利益等极少数例外情况下方可进行。

监管体系双重性。《人工智能法》将情感识别类脑机接口系统列为“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实施全链条合规监管。这形成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人工智能法》的双重防线,体现了“伦理先行,规制前置”的治理逻辑。

实施机制预防性。强制要求数据控制者进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建立从设计到退役的全生命周期合规框架。欧盟模式犹如精心构建的权利堡垒,为神经数据设立了极高保护标准。

美国模式:基于市场创新为导向的分散式治理

美国采取实用主义路径,形成与欧盟截然不同的治理生态。特点是:

法律适用分散性。联邦层面缺乏专门立法,主要依赖现有法律的延伸适用。如医疗领域受《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规制。商业消费领域依赖联邦贸易委员会监管及各州隐私法,如《加州消费者隐私法》。

治理机制灵活性。政府主要通过事后的执法和司法判例来划定行为边界。同时,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国家卫生研究院等政府资助机构在支持脑机接口技术研发时,通常会附带严格的伦理审查要求,这从资金来源端施加了另一重约束。

技术驱动市场性。这种模式以市场驱动为核心,以创新优先作为价值取向,为技术快速迭代和创新企业试水留下了较大空间。其对创新的包容性,避免了严格合规可能带来的高成本与迟滞,鼓励企业通过行业标准、伦理准则进行自我约束。

域外模式的比较分析

侧重尊严的智利模式

智利模式的核心理念致力于维护人之为人的尊严,实现了治理范式的根本性变革,直接回应了神经技术时代关于人性本质,人之主体性、完整性、自决性的最核心的哲学与法律诘问。这为国家治理锚定了一块坚实且不容妥协的伦理基石,其核心价值在于具有划时代的前瞻性与根本的革命性。同时,其影响具有超越国界的强大象征与引领作用,为全球讨论设定了一个全新的制高点。

然而,其最大的困境在于,如何将崇高的宪法原则转化为可执行可操作的部门法规、技术标准与日常监管实践,在具体场景中缺乏精细化的操作指引,实施效能与司法判例均有待时间检验。

侧重安全的欧盟模式

欧盟模式在理念上秉持公民基本权利至上的原则,强调通过严格的法律规制来防范技术带来的未知风险。其规制路径体现为统一、前置的强监管特征。优势在于创造性地将脑机接口数据纳入既有最强保护框架,一举解决了神经数据法律属性模糊的争议,为数据主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企业划定了明确的合规红线。其治理逻辑深植于预防原则,通过数据保护影响评估、产品上市前合规审查等一系列前置性监管工具。

然而,这一模式的代价也极为明显,庞杂而僵化的合规程序可能显著增加企业的研发与市场准入成本。长远来看,存在抑制欧洲本土产业创新活力与全球竞争力的风险。

侧重效率的美国模式

美国模式理念深层信任市场效率与竞争力量,认为这能自发催生最优的解决方案,因此政府角色相对克制,展现了典型的实用主义风格。在规制路径上,表现为分散、事后且灵活回应的特点,其核心是营造一个鼓励探索的“创新沙盒”。该模式以极高的灵活性与对市场创新的宽容度为特征。这种分散的治理结构,有意为技术快速试错与迭代保留了宽松的监管环境。同时,联邦与州之间的监管竞争,在理论上可能催生出更优、更具适应性的地方性监管方案。

然而,这种灵活性的背面是系统性的脆弱与不确定性。法律保护的“碎片化”,导致消费者的神经数据权利因居住地和产品类型不同而面临巨大差异,形成监管洼地与漏洞。

综上所述,这三种模式分别侧重于尊严、安全与效率三大价值,并在统一与分散、预防与事后、宣言与操作等关键问题上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制度选择,清晰地揭示了全球神经数据治理内在的张力与多样化的可能性。

域外模式的趋势展望

基于对现有模式的比较与反思,未来全球脑机接口数据法律保护可能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 治理理念的深化:从“数据处理”到“神经权利”的共识凝聚

以智利模式为先导的“神经权利”立法实践揭示的超越传统数据治理的深层理念,正获得日益广泛的国际关注与认同。未来的法律辩论焦点将从“如何合法处理数据”深化为“如何具体界定并保障‘心智隐私权’‘思想自决权’等新型人格权”。这标志着治理范式从对信息客体的规制,转向对思维主体完整性与自主性的捍卫。法律体系的更新也对全球各国的民法、宪法理论乃至刑事法律产生深远冲击。未来凝聚的核心共识是,人类神经活动的完整性及其所产生的数据,应作为人格尊严的核心维度,受到最高层级的法律保护。

  • 规制工具的协同:从“硬法”治理到“硬法﹢软法”的协同共治

面对技术快速迭代,传统意义上的“硬法”已然不足,必然依赖于“硬法”与“软法”的深度融合与功能互补:由“硬法”确立保护人格尊严、数据安全与国家主权的不可逾越的底线原则和核心禁令;同时由各类“软法”性工具提供与时俱进的灵活指引、最佳实践和具体操作规范。一是技术标准先行。在数据格式、安全加密、算法可解释性等方面建立国际或行业标准。二是伦理审查嵌入。将跨学科的伦理审查委员会机制制度化,贯穿于科研资助、产品研发和临床应用的各环节。三是认证与审计机制。发展独立的技术安全与伦理合规认证,作为市场准入的重要参考。

  • 治理场景的细化:从“统一尺度”到“风险分级”的精准施策

未来统一尺度的治理将被基于具体应用场景的“风险分级”监管所取代,治理框架也必将转向以具体应用场景为基础、以风险等级评估为核心的精细化监管体系。这意味着,监管“颗粒度”的精细化将大幅提高,法律规则与治理工具需根据场景的内在属性与潜在危害进行对症下药、精确裁剪。针对医疗康复、消费娱乐、司法取证、军事应用、职场监测等不同场景,基于其风险等级的不同,将设定差异化的数据收集限度、知情同意要求、使用权限规则和监管强度阈值,从而实现技术发展与安全治理在微观层面的精准平衡。

  • 国际博弈的融合:从“差异凸显”到“互动交融”的竞争探索

当前,全球神经数据保护的初始格局呈现出差异凸显样态。侧重安全的欧盟模式,将基于预防性原则的监管框架,发展为具有潜在普遍意义的规范模式。侧重效率的美国模式,基于实用主义通过市场实践和事实标准定义行业路径。两者分别从规则建构与市场驱动形塑了全球治理体系的雏形。然而,全球未来竞争态势正逐渐显示出从单向模式输出向互动交融演变的趋势。未来可能在智利倡导的宪法原则指引下,将有机融合欧盟模式所具有的规则确定性与美国模式所展现的技术适应性进行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共同塑造一个更具韧性、包容性与实际效能的全球治理框架。

总之,脑机接口数据的法律保护,是一场关乎如何定义并捍卫数字时代“人之为人”的根本性制度探索。当前的智利、欧盟和美国三种模式,分别强调了人性、权利和创新三个不可或缺的维度,但也都面临着如何在动态实践中实现其核心价值的挑战。未来成功的全球治理,不可能由单一模式主宰,而必然是在多元碰撞与融合中,形成一种既能坚守人格尊严底线、又能激发负责任创新活力、且能有效应对跨国挑战的韧性体系,做到人格尊严保障与技术创新发展之间的平衡、个体权利保护与国家总体安全之间的平衡、法律规则刚性治理与技术迭代弹性需求之间的平衡。【本文系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度校级科研创新项目“脑机接口数据法律保护机制研究”(2025XZBK-127)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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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中国信息安全 胡潇月 胡潇月《国际 | 脑机接口数据法律保护的域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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