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大葱免费拿”谣言,造成种植户财产损失,多人被处罚

admin 2026-04-24 05:23:20 网络安全文章 来源:ZONE.CI 全球网 0 阅读模式

文章总结: 公安部网安局通报江苏南通一起网络谣言案件,徐某某编造大葱免费拿不实视频导致种植户经济损失约1万元,20余名传播者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或行政处罚。案例警示造谣传谣需承担法律责任,网警提醒网民增强辨别能力避免传播未经核实信息,擅自哄抢可能触犯刑法聚众哄抢罪。 综合评分: 86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安全意识,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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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大葱免费拿”谣言,造成种植户财产损失,多人被处罚

公安部网安局 公安部网安局

广东网警

2026年4月23日 23:09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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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部分不法分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或牟取私利,编造散布涉及公共安全、民生政策、经济秩序等领域的网络谣言,不仅污染网络生态,更对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造成多重危害。

典型案例

近日,江苏南通一大葱种植地被造谣“大葱免费拿”,造成种植户损失约1万元。

对此,公安网安部门迅速对造谣传谣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网民徐某某(女,35岁)途经涉事大葱地时,拍摄并发布了“大葱免费拿”的谣言视频,引发大量传播,造成不良后果。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徐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网民董某某(男,39岁)、王某(女,40岁)、陈某某(男,61岁)、郑某某(男,36岁)等20余人拍摄或转发相关视频,造成谣言继续传播扩散,产生不良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根据情节,依法对上述人员处以行政处罚或批评教育。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追求一时热度而编造、传播不实信息。对于造谣、传谣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希望广大网民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轻信网上未经求证的信息,若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田间捡拾,轻则需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重则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若聚众哄抢、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聚众哄抢罪,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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