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文档记述某考生篡改7名同学高考志愿的案例,法律上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并获刑;技术层面指出系统缺乏二次验证机制,建议采用短信提醒、人脸识别等措施;强调法律惩戒与技术防护并重,维护招生公平。 综合评分: 84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安全建设,安全意识,数据安全,应用安全
高考生在家中用电脑登录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系统,登录7名同学账号并篡改第一志愿,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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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技术与网络安全
2026年6月29日 23:22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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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罗某在家中用电脑登录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系统后,通过账号及密码登录了7名同学的账号,并对这7人填报的第一志愿进行了篡改。经查,罗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嫉妒心作祟,最终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受到法律制裁。
“被篡改的,是别人的命运”
某种意义上,被篡改的不只是高考志愿,而是别人的命运。
志愿两个字,背后是考生十几年的积累,是家庭的期望,是对自己未来的设想。罗某大概没想到,几次鼠标点击,就把别人精心规划好的路给堵死了。
填报高考志愿是关乎考生前途命运的大事,罗某的荒唐行为,以不可逆转的方式影响了这些学生的人生轨迹,对受害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法律怎么说
很多人看到这类新闻会问:就是改了个密码,能犯多大的罪?
苗全军律师表示,篡改他人志愿还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最终认定罗某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技术漏洞也要补
很多篡改他人志愿的涉案人在作案时并没有利用什么了不得的高端技术,仅是暗自记住他人账号、密码后就能登录系统,填报、更改志愿,这表明志愿填报系统还有安全漏洞需要修补。对于高考志愿填报如此重要的事项,短信提醒、人脸认证等”二次验证”措施,都是值得尝试的技术手段。
如果系统在异地、异设备登录时能触发短信提醒,如果修改志愿需要人脸识别,很多案子根本走不到最后一步。法律惩戒是事后的,技术防护才是事前的。两手都要抓。
写在最后
吹灭别人的灯,并不能使自己更加光明。
高考季年年到来,每一个参加考试的孩子都值得一个公平的起点。守住这个公平,既靠制度和技术,也靠每一个人心里那条基本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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