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因“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被罚55万

admin 2026-07-01 06:19:18 网络安全文章 来源:ZONE.CI 全球网 0 阅读模式

文章总结: 浙商银行珠海分行因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三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警告并罚款55万元。该处罚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要求网络运营者必须制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26年初已有多家银行因网络安全问题被罚,但多数处罚未披露具体违规细节。 综合评分: 72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网络安全,安全建设,应急响应


cover_image

浙商银行因“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被罚55万

信安在线资讯

2026年6月29日 11:19 北京

在小说阅读器读本章

去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商银行珠海分行因“涉农贷款专项统计错误;账户尽职调查不到位;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3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55万元。

在上述违法行为中,有一项涉及网络安全相关问题,即“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不过,对此,仅罚机构,未罚个人。

关于此次浙商银行出现的网络安全问题,《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明确提出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目前,已出现过数不胜数的银行网络安全罚单。仅2026年初以来,就有数十家银行因网络安全问题被罚,涉及多家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分行,以及中小银行。但其中,大多数违法行为的表述为“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无从得知更具体的原因。


原文来源:安全学习那些事儿


免责声明:

本文所载程序、技术方法仅面向合法合规的安全研究与教学场景,旨在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具有明确的技术研究属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将本文内容用于攻击、破坏等非法用途的,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民事赔偿及连带责任,均由行为人独立承担,本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本站内容均为技术交流与知识分享目的发布,若存在版权侵权或其他异议,请通过邮件联系处理,具体联系方式可点击页面上方的联系我

本文转载自:信安在线资讯 《浙商银行因“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被罚55万》

评论:0   参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