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公布10起涉吉隆泥石流网络谣言典型案例,依法打击编造虚假灾情信息行为,涉事网民均被行政处罚。案例涉及编造死亡失踪人数等谣言,扰乱网络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相关条款,编造传播虚假灾情信息将面临拘留罚款乃至刑事责任。警示公众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综合评分: 75 文章分类: 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安全意识
关注 | 网警公布10起涉吉隆泥石流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中国信息安全
2026年8月31日 17:3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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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持续推进“净网—2026”专项行动,聚焦涉日喀则吉隆口岸泥石流灾害网络谣言乱象,依法打击编造虚假灾情信息误导公众、扰乱网络秩序相关违法犯罪,确保救灾工作顺利开展。现发布10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西藏昌都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邱某在某网络平台主观臆断、编造发布“新闻说1400人遇难,实际之前有3000人失联了”的谣言信息。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邱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西藏拉萨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刘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中国这边已经死亡3000多人”的谣言信息。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刘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西藏拉萨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谭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日喀则吉隆口岸几千人瞬间没命了”的谣言信息。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谭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西藏拉萨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张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明明上千人冲走了,官方居然报道3人死亡,265人失踪”“工作人员近200人,建筑工人在500-600人,还有旅游人员与过关人员,至少突破一千人了”的谣言信息。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张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西藏拉萨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潘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今天,泥石流淹没了1000多人”的谣言信息。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潘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西藏拉萨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易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不算严重,可能死500个人左右、失踪人口可能全部都死了”的谣言信息。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易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七、湖南湘西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广西没完,西藏又来泥石流,听说有上万人死亡,不知道真假,官方还没通告”“去年这里就泥石流死了2-30个”“几千有,这一波泥石流一个寨子就没有了,不止一千”等谣言信息。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周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八、内蒙古呼伦贝尔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国某在某视频评论区发布“起码得有上千人”的谣言信息。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国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九、江西南昌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失联人数已上升至826人,令人无比痛心!”的谣言信息。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杨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重庆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杨某在某短视频评论区发布吉隆口岸泥石流不实死亡人数的谣言信息。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杨处以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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