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首次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聚铭网络
2026年10月8日 17:45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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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中国网络安全行业迎来全新身份。不是资质,不是认证,也不是评级,而是一项法律赋予的使命——国防勤务。
2026年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文共14章82条。此次修法的重大突破之一,是首次将网络安全正式纳入国防动员法定范畴。
修订背景和意义
2010年《国防动员法》制定之时,互联网虽已深度嵌入经济社会生活,但网络空间尚未被普遍认知为独立的作战域。彼时的国防动员逻辑,仍以传统工业时代的“人力物力财力集结”为基本框架,动员的对象指向的是可见的实体资源——工厂、运输线、物资储备、后备兵员。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现代战争形态深刻演变,战场空间由传统领域向网络、太空、电磁等新兴领域加速拓展。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新疆界、大国博弈的新前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直接关系国计民生和战略全局。在此背景下,通过修法将新兴领域国防动员纳入法治化、常态化、制度化轨道,成为此次法律修订的核心任务之一,更是我国构建全域立体国防安全体系的必然举措。
核心条款解读
新版《国防动员法》最直接、最标志性的一处变化在第六十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网络安全、医药卫生、食品和粮食供应、工程建筑、能源化工、大型水利设施、民用核设施、新闻媒体、国防科研生产和市政设施保障等单位,应当依法担负国防勤务。
“网络安全”被新增为一类法定国防勤务主体,这在2010年原法中是没有的,原法该条只列了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医药卫生等12类主体。
1、单独列项,而非“电信”的附属
在旧法框架中,网络相关保障工作长期归属于“电信”范畴,而电信保障核心聚焦通信基础设施、物理链路的通畅与运维,侧重硬件层面的基础支撑。与之不同,网络安全核心指向数据安全防护、网络系统韧性构建、全域网络防御、风险应急处置等软件、数据、体系层面的核心能力,二者保障层级、防护目标、能力要求完全不同。新法将网络安全单独列项,标志着网络安全行业不再是传统通信保障的配套附属,而是承担专属国防职能的独立主体。
2、“平时组建”才是真正的分量所在
第六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各类国防勤务单位“平时应当按照专业对口、人员精干、应急有效的原则组建专业保障队伍,组织训练、演练,提高完成国防勤务的能力”。其中,“平时备战”是网络安全国防动员的核心关键。网络空间对抗具备技术门槛高、攻防节奏快、响应窗口短、隐蔽性极强的突出特点,临战状态下临时征调网络安全人员组建防御力量,几乎不可能有效应对智能化攻击。
3、与总则条款形成制度闭环
第六十条并非孤立条款,而是与新法总则条款形成完整的制度逻辑闭环,构建起“原则引领—制度支撑—落地执行”的完整链条。新法第四条明确“提升国防动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增强国防动员潜力和能力”;第七条建立“适应国防动员需要的数据服务保障制度,依法收集、使用与国防动员密切相关的数据,并保障数据安全”;第八条强调“推进先进技术在国防动员中的应用,发展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力量”。
结语
新版《国防动员法》的实施,是我国国防动员体系适配数字时代、向新域新质延伸的关键法治突破。本次修法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了网络空间的国防战场属性,明确网络安全不再是单纯的行业合规要求与市场化服务行为,而是关乎国家安全的法定国防勤务。未来,网络安全企业常态化积累的安全运营、风险防护、应急响应与数据治理能力,将成为平战衔接、全域防御的重要支撑,持续筑牢我国网络空间国防安全的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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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专业的安全运营商和安全产品供应商,聚铭网络长期深耕网络安全领域,荣获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一级、国家网络威胁信息汇聚共享技术平台(CNTISP)三级、工信部 NVDB 通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专业库技术支撑单位,同时为国家人工智能安全漏洞库(AIVD)首批技术支撑单位;并持有ISO9001/ISO20000/ISO27001/ISO14001/ISO45001管理体系认证及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风险评估&应急处理)。
公司构建了“云+端”的完整安全产品矩阵,涵盖安全运营中心、日志分析、流量分析、脆弱性扫描、数据库审计、堡垒机、防火墙等产品,可为客户提供从合规咨询、风险评估到安全建设、持续运营的全链条体系化安全支撑,助力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国防网络安全、涉密信息安全及军工行业各类安全管控新规。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服务政府、教育、医疗、金融、能源、电信等行业超10000家政企客户,云端托管客户超65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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