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本文基于俄乌冲突一线参战人员的口述记录,系统总结了无人机攻防战术与电子战的实战经验。内容涵盖:1.电子战运用:分析了电子战小组的构成、装备部署(如西洛克系统)及压制原理,但指出天线易暴露位置招致攻击,需用透波网伪装。2.单兵反无人机战术:针对不同类型(投弹型、FPV自杀式、光纤无人机)的无人机,详细说明了规避策略,包括隐蔽、识别、主动射击以及利用地形和植被进行躲避。3.旋转木马进攻战术:通过多架投弹无人机交替对敌方阵地进行持续压制,为己方突击队创造约10-15分钟的逼近窗口。4.前线无人机未能完全封锁冲击的原因探讨:包括设备技术故障频发、局部区域的聚集效应导致防护漏洞、气象条件限制以及人为失误等因素。
综合评分: 85
文章分类: 实战经验,无人机,电子战,战术研究,军事理论
俄乌冲突中无人机攻防战术与电子战运用44条实战经验
原创
所长007 所长007
蓝军开源情报
2026年7月8日 08:3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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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为《俄罗斯特别军事行动战斗经验总结(第三册)》的第43篇报告,根据无人机操作员小组的口述记录编制,总结了电子战、步兵反无人机及无人机阵型运用的实战细节。
在电子战方面,系统对选定的扇区进行压制,但因天线架设置在视野地带极易招致敌方火炮轰击,必须使用透波网配置布局。无人机无人机悬停在头顶,必须快速移动并不断改变方向以老年人电池其;避开高速飞行的FPV自杀式无人机此时,须在抵近至20米距离时朝士兵方向做约30度角的急转闪避,或使用轻武器以射击增加其机械负荷。对于脱离指挥的工厂无人机,一旦近处必须立即开火。
在进攻中,广泛运用“旋转木马”部队,车辆多架投弹无人机作业番,在1 0到15分钟的防空阵地持续压制受攻击阵地,掩护突击队持续逼近。另外指出,整个前线无人机过度预警是一个错觉、技术故障、局部区域的聚集效应以及大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最终导致防线在某些地段未能拦截步兵和装甲车辆的突击。
本文选自由莫斯科A.V.沃罗比约夫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俄罗斯特别军事行动作战经验总结》系列汇编文献,系统收录了针对特别军事行动区一线参战人员的深度访谈与口述实录。
该系列文献现已全部完成高质量的中文编译工作,全套共计四册,累计精校译文达43万字。其中,第一册(经验总结至2024年4月)译文7万字,第二册(经验总结至2024年12月)译文13.5万字,第三册(经验总结至2025年7月)译文11万字,第四册(涵盖2025年9月至2026年5月期间)译文11.5万字。
该套系列报告基于前线官兵的亲历视角,详实、客观地描述了部队在冲突中累积的最新实战经验,具有极高的军事理论研究与战术参考价值。
需要报告请联系:19118805880(微信同号)。
关键词:无人机作战;电子战压制;单兵规避;无人机无人机;“旋转木马”阵容
这是蓝军开源情报的第 644期分享
编译 l 014 审校 l 006
来源 l 蓝军开源情报(ID:Lanjunqingbao) 转载请联系授权(微信号:19118805880)
一、关于2022年电子战的使用情况:
1.电子战小组由4人组成:2名操作员、1名助手、1名司机。不过,这种分工是相对的,所有人都能操作任何设备。各电子战小组之间的间隔与系统的技术效能相关。“西洛克”系统在工作时,对选定扇区进行压制的作用距离为4公里,在穹顶模式(圆周压制)下,作用距离为2公里。电子战小组紧随突击队先头部队之后推进,彼此间距保持在约1公里。
2.电子战小组主要依据先头部队的请求,遂行对敌方无人机的压制任务:先头部队向电子战小组通报了发现敌方无人机的区域方位。作战效能虽未达百分之百,但部分敌方无人机确实被成功压制。
3.在那个时期,所有参战单位均工作于标准制式频率,我们亦对这些频率的全波段实施了阻塞式压制。当时并未将电子侦察系统用于保障电子战的需求,这些系统专门负责截听敌方的无线电通信内容。
4.电子战系统由一台发电机、一辆汽车和通过50米电缆与发电机相连的架在三脚架上的发射天线组成。汽车几乎总能隐蔽起来,而天线却常常不得不设在开阔地带,因为植被会干扰电子战装备的正常工作。这就导致我们被敌人发现,随即招来迫击炮、坦克甚至多管火箭炮的轰击。为了伪装发射器,使用透波材料制成的伪装网进行伪装。汽车位于距离炮班最远300米处。
二、单兵(独自一人)规避无人机杀伤的行动算法(光纤无人机除外,其应对措施见下文):
1)隐蔽(若身处开阔地——向掩体/复杂飞行区域移动,若在遮蔽效果好的植被/建筑内——保持静止,若在遮蔽效果差的植被/建筑内——寻找掩体/复杂飞行区域);
2)识别类型(观察、投弹、FPV自杀式无人机);
3)我遭到攻击(决定由被动防御转为主动防御);
4)主动规避(躲避投弹,冲向FPV无人机或边射击边冲入灌木丛);
5)无法规避——战斗至最后一刻。对上述各点进行说明。
5.如果无人机从旁边飞过,则不要用轻武器向其开火。击中的概率很小,而暴露自身的概率很高。
从飞过的FPV无人机上发现隐藏的人员极其困难,因为摄像头质量差,而“马维克无人机”上装有更好的摄像头,相对容易,但未发现的概率仍然很大。需要强调的是,这里讨论的是无人机,并非对先前发现的目标进行补充侦察,在特定地点有针对性地搜索军人,而是飞越军人所在的大致区域。
夏季,紧贴树干隐蔽效果极佳,昼夜皆宜。这是因为,夏季树干温暖,人体的热信号会与树干融为一体。冬季昼间,若无人机没有热像仪,贴靠树干或许还能躲过目视观察,但对热成像观察就毫无用处了。冬季树干是冷的,人的热信号特征照样能看得一清二楚。
比如,贴住树干一动不动,只有在环境有望让你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才有意义。一旦人明显容易被发现,就必须朝着有遮挡或不利于无人机飞行的地域运动。
如果军人处于开阔地带,则需要尽可能快地找到掩体,即使进入树丛,也会使被击中目标更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僵住是不可取的。
6.关于四旋翼无人机:观察型“马维克”无人机、“马维克”带投弹和FPV自杀式无人机的区别在于声音。无人机负载越重,其发出的声音就越生硬、尖锐,因为电机必须以更大负载工作。
最轻的——观察无人机,携带投弹载荷的无人机挂架(重达800克)比FPV自杀式无人机的战斗部载荷(2–3公斤)更轻。因此,最费力的声音来自FPV无人机,稍轻一些——来自投弹无人机,而最省力的——来自观察无人机。固定翼自杀式无人机根据外观和空中行为来识别。它们的攻击方式与FPV四轴无人机大致相同。FPV自杀式无人机在600–700米外就能清晰地听到动静。
巴巴雅加无人机噪声极大,且通行规则对其不适用。它们使用大威力弹药(迫击炮弹、反坦克地雷)轰炸固定目标。
7.为规避投弹型无人机,需明白,为实施投弹,其需降至30至70米的高度(否则投放的弹药受风偏影响,极易脱靶),并在投弹点上方悬停,以瞄准。在完全无风天气下,悬停瞄准可能需要5秒钟,而在有风天气下,瞄准可能持续长达2分钟。
通常在投弹瞬间,尤其是夜间和黄昏时分,能够看到无人机用于触发投弹机构的指示灯(LED)闪烁。在投弹瞬间,无人机的声音也会随之改变,因为卸掉部分重量负荷,机身会轻微上扬。
“马维克”无法追上并进行瞄准投弹,打击移动目标。关于“马维克无人机”投弹命中移动目标的现有视频,推测是由于士兵陷入战场麻木,完全无视了盘旋在头顶的无人机。
一旦无人机悬停在头顶,就必须快速移动并不断改变方向。携带投弹装置的“马维克”电池,几乎不可能让它在士兵头顶滞留超过20分钟,无人机必须返回更换电池。有过一个案例,在开阔地带,两名士兵开始快速做近似圆周运动,使得对他们实施投弹无法进行。和他们在一起的还有第三名士兵,他因体力耗尽停下时被击中。
故意卧倒以观察投弹,以求在投弹瞬间向侧方翻滚,这种做法不推荐。这便于无人机瞄准。但当无法直身移动时,例如,步枪火力压得人无法起身,不得不卧倒时,那么可以尝试在投弹瞬间向侧方翻滚。
8.从FPV无人机旁逃脱是不可能的,它飞得太快了。在开阔地形上从FPV无人机旁逃跑是错误的。在俯冲时刻,当它以足够高的速度冲向目标时,它难以机动。
它在轨迹末段几乎以直线飞行。因此如果无法躲进掩体或茂密植被中,就必须向无人机使用轻武器。射击是必要的,以不让无人机减速,从而增加其机动难度,使其难以应对被攻击士兵的位移变化。
在远距离和中距离上进行规避机动是不利的,因为这会迫使无人机降低速度,从而使其得以更准确地瞄准。当快速飞行的无人机抵近至20米距离时,须朝士兵方向做约30度角的急转——或向无人机俯冲方向的右侧/左侧闪避,或径直向其下方摆脱。当此类无人机逼近至5米时,人员应卧倒隐蔽。在此情况下,自杀式无人机极有可能撞击地面坠地后,须立即蜷缩身体,如身旁有手榴弹爆炸时一般。
来自编者:自杀式无人机之所以必须俯冲攻击目标,一个关键原因是飞行器接近地面时,存在控制无线电信号丢失的风险。通过无线电操控的无人机,在与无人机中继器配合使用时,能够以低速贴近地面机动。因此,不能假定无人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采取俯冲攻击。
当FPV无人机发现一名军人冲入植被(通常是林带)时,该军人的目的并非躲藏,而是为了创造机会,向追击的FPV无人机进行瞄准。通常情况下,林带并不茂密到足以让无人机的追击飞行变得不可能。无人机撞击树枝后近距离爆炸,对正在躲避的军人造成的杀伤效果几乎与直接命中无异。除非存在极其茂密且面积足够大的植被区域,否则仅凭躲进林带是无法逃脱FPV无人机追击的。然而,树干和树枝会迫使无人机降低速度,从而增加用轻武器命中它的概率。这里的对抗方法与在开阔地形上使用的方法不同,后者利用的是FPV无人机在高速俯冲时打击精度不足的弱点。
9.如果周围地形被大量布雷,或者遭到敌人轻武器火力的有效封锁,那么就只能开枪还击。此时应使用精确的单发射击。
10.关于光纤无人机,需考虑以下几点:
光纤无人机配备出色的摄像头,没有干扰,因此很难指望操作员不会发现目标。光纤制导无人机与“经典”FPV无人机相比有其自身特点:
–速度较低;
–飞行高度较低。爬升到较大高度时,光纤可能被气流带偏,存在断裂风险;
–无法俯冲,因为在陡峭角度下螺旋桨可能直接切断光纤;
–机动性较差,原因是自身重量更大,还需平稳释放线缆。
不能指望光纤FPV无人机会出现图像丢失或受到干扰的情况。一旦它选定目标,就会穷追到底,直至摧毁。为对抗此类无人机,当无人机逼近且近处无可靠掩体时,必须立即开火射击。
有情报显示,敌方小组和攻击无人机曾沿着无人机飞行后散落的光纤,追踪到光纤无人机操作手的位置。
11.在训练步兵(突击)分队人员时,必须展示无人机视角下的可见度视频,以及不同类型无人机的声音,分别演示伪装有效时人员在无人机下几乎不可见,以及伪装无效时的情形。此外,还应让军人收听不同无人机的录音,或使用无人机模拟攻击对其进行适应性训练。
三、运用“旋转木马”战术,以投弹无人机掩护己方突击队向敌方阵地逼近:
12.向突击阵地所在方向,起飞两架(较少情况下三架)投弹无人机(“马维克无人机”)。起飞间隔大致相当于第一架“马维克”对攻击阵地投弹所需的时间。通常,第一架“马维克”的操作员在即将飞抵攻击阵地前约两分钟,会告知第二架“马维克”的操作员,其即将飞抵。
考虑到无人机炮班与被攻击阵地之间的实际最大距离为6–7公里,第一架“马维克”在目标上空的滞空作业时间与第二架“马维克”飞抵目标的时间通常大致吻合。信息来自第一架无人机关于同时飞抵的情况,是第二架无人机炮班向被攻击的敌方阵地出击的信号。
13.投弹通常需要30–60秒,以调整无人机在目标上方的位置(瞄准)。下落过程不超过5秒。第一次投弹后,通常观察1–1.5分钟结果,特别是为了弄清第二次投弹需要进行哪些调整。随后进行二次稳定(瞄准),同样需要30–60秒,然后实施第二次投弹。之后也同样观察1–1.5分钟结果。总计一架“马维克”完成两次投弹的周期大约需要5分钟。在这段时间内,阵地实际上已被压制。
当投弹无人机悬停在头顶上方时,突击小组步兵冒头向守敌进行射击。几乎不会有任何守敌敢于还击。随后,飞临第二架“马维克”,整个过程重复。其后(较少见)还有第三架。在无人机压制受攻击阵地的窗口期,总共有10到15分钟可以利用。
这段时间被突击队员们用来沿着林带向受攻击的阵地接近。这10–15分钟一结束,就会向突击队员传达信息,无人机已飞回去重新装弹。突击队员们卧倒在掩体中,等待“旋转木马”再次重复。就这样他们逼近敌方阵地。
14.根据无人机操作员评估,在进攻方向原则上可实现对低空的净化,清除敌方用于侦察及投弹的“马维克”无人机。此类无人机的操作班组通常配置在距前沿最远3公里处,部署至6至7公里纵深的情况极为少见。该型无人机的蓄电池电量须保证其能飞抵目标、在目标上空执行任务并返回。
这对其操作班组的部署纵深构成了限制。能够安全部署炮班的阵地数量并非无限。然而,FPV自杀式无人机的炮班部署在距离前线10公里甚至更远的位置上。借助中继器可以延长飞行距离。它们无需返航。要想打掉FPV自杀式无人机的炮班是不可能的——搜索无人机炮班的区域过于辽阔,何况无人机本身还是一次性的。
此外,炮班往往位于远离无人机起飞点和天线架设位置的掩体、掩蔽部和地下室内。即使对已发现的炮班实施打击,也无法将其完全歼灭。电子战永远不会提供百分之百的保障。因此,重回那种依靠在主要突击方向上密集使用装甲车辆的前无人机时代的进攻战术是不可能的。
来自编者:从其他报告中可能得出另一种观点:若将敌方在特定区域活动的无人机班组位置信息加以积累,并在进攻前夕直接运用,便可实现敌方所用无人机(包括FPV自杀式无人机)数量大幅下降的效果。摧毁侦察无人机班组会使FPV自杀式无人机失去目标。在综合运用电子战系统的情况下,这可能为进攻创造条件。
四、关于为何在低空无人机高度饱和的环境下,以步兵小队或数辆装甲车发起冲击仍能得手,且无人机无法彻底封锁前线的问题,有如下推测:
15.无人机设备实际上稳定性较差。它们最初并非为野外作业而设计。技术故障时有发生。例如,老鼠啃断遥控接收器的外接细线,无人机便无法起飞。FPV无人机是问题尤为突出的装备。由于制造工艺和零部件的低劣质量,它们的技术故障频发。在驻地里一切运转正常,一旦投入野外部署,问题便接踵而至。
16.无人机在某一局部区域的聚集效应非常容易被触发。大多数无人机蜂拥扑向同一个目标,而与此同时,另一处区域却形成了防护薄弱的空档。实际上,这正是典型的牵制(佯攻)分队与打击分队的战术配合。
我们注意到,他们以类似的方式,借助林带将士兵从后方送往前线并返回。为此,他们在另一个地点分散敌方无人机的注意力。否则,即使在茂密的林带中,敌方使用热成像仪也能发现移动中的士兵。
17.整个前线无人机过度饱和是一种错觉。事实上,除了兵力集结地段,要密集覆盖整个前线,无人机在人员、设备以及补给资源上都不足以支撑。战线正被一道薄薄的无人机幕布所封闭。不可避免的人为失误,导致这道幕布在某些地段未能拦截步兵和装甲车辆的突击。
18.存在相对常见的气象条件,受其影响,无人机因技术原因无法升空作战。例如,在雾中,“马维克”无人机可能会结冰,因而无法飞行。
19.一些装甲车辆能以突然冲击的方式攻击得手,原因之一在于:无人机的侦察往往紧盯敌方阵地,而己方阵地此时却处于监视空白之中。因此,若在冲击之初未能注意到一支小型技术装备纵队(例如操作员将视线转向别处),那么该纵队随后便会驶经侦察无人机未曾覆盖的地段。
通常情况下,参与冲击与空降兵卸载的装甲车辆,会在撤离阶段被无人机摧毁。正因如此,装甲车辆在空降兵卸载后力求立即向后运动,而不是停在原地为已卸载的空降兵冲击堑壕提供掩护。在某些情况下,装甲车能逃过一劫,攻击型无人机的控制天线有时未能对准进攻方装甲车辆的移动方向。可能会出现向无人机操作员发送警报延迟的情况。因此,部分完成兵力卸载的装甲车辆能够及时撤回,未遭到攻击型无人机的毁伤。
来自编者:总的来说,以小规模集群持续不间断地对敌实施打击的总体思路,从无人机的技术能力角度看是合理的。
20.当FPV自杀式无人机几乎同时在同一地点使用时,它们会开始互相干扰。对它们的操控是在同一批次内、使用相同的频率进行的。常有这样的情况:无人机操作员开始看到的,是另一架无人机传回的画面。“马维克”无人机的情况则简单一些,它们可以沿同一条对角线方向发射。也就是说,当发射无人机控制信号的天线大致位于同一片区域,且其控制无线电波的传播扇区几乎彼此平行并有部分重叠时,就可采用此法。“马维克”无人机在技术上更为复杂,其控制频率可以分配设置,使它们互不干扰。
考虑到自杀式无人机是一次性使用的,它们在技术上更简单,同一批次内的控制频率均相同。为了在同一地点几乎同时使用FPV无人机,各控制天线的架设位置必须拉开相当距离,使控制信号扇区尽可能在接近目标区域时才相互重叠。届时,协调好无人机的飞抵时间,便可实现无人机连续打击。
21.FPV自杀式无人机没能取代投弹无人机,原因之一纯粹是出于经济考量。FPV自杀式无人机作为一次性产品,配置更为简单。在FPV无人机上安装热成像仪成本相当高昂。此外,“马维克”拥有更好的图像质量,因为在一次性产品上安装优质摄像机的成本很高。
22.通过无人机的投弹高度可调节所投掷手榴弹的引爆方式。若将高度降至30–40米,手榴弹便不会在空中爆炸,而是会滚入某处后方才起爆,这是在攻击掩体时所需的战术效果。若提升高度,手榴弹则会在空中、即地表上方爆炸。投下的VOG榴弹触地即爆。
23.曾有过这样的情况:一个重要的掩蔽部遭投弹无人机连续攻击8小时,共出动16架次,每次出动约需半小时。
24.无人机操作员能够区分针对其设备的电子战启动与无线电信号所受到的其他干扰。电子战启动时,图像会骤然消失;而在其他干扰下,则会逐渐消失。对抗电子战的常规机动是将无人机向上拉升并向后移动。
25.截至会谈之日,飞行期间未遭遇无人机频率重新配置的情况。在FPV自杀式无人机上,频率会变动,但仅通过硬件方式实现。
26.“星链”天线必须指向天空,以接收来自卫星的信号。通过这些天线,往往能从空中发现阵地所在的位置。它们在伪装方面具有自身的特点。若使用厚实的织物材料将其遮盖,信号接收质量便会下降。因此,人们会用稀疏的伪装网覆盖天线,并用树枝加以遮掩,使信号强度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同样需要牢记的是,切勿忽略对线缆的伪装处理。星链天线会升温,使其在热成像仪下格外显眼。
27.无人机炮班的阵位主要通过天线和导线来发现;亦可在无人机前出至发射阵位时被察觉。为隐蔽天线,通常使用破布、旧毯子等物进行遮盖。伪装时,无人机炮班可有效利用假天线布设,其外观与真实天线无异。假天线布设同样需要伪装,但务必使其比真天线更易被发现。
来自编者:伪装方案类似于D-30型火炮伪装时所采用的方法。敌军的火力被吸引到距离真实火炮位置相对不远的假目标上。
28.为了实施炮兵火力校正,采用从目标区域传输视频影像的方案,即不再向炮兵部队发送坐标和校正数据,而是直接传输视频流。这使炮兵能够自行修正火力。传输需要接入互联网。
29.通常,观测无人机不会在整片区域上空巡航,而是直接飞抵一个指定的悬停点,并从该点实施凝视观察。在后续出动中,它可能会转移到空中的另一个位置进行观察。与运动状态相比,悬停于一点时能看得更清楚。此外,飞行时不得不采用“能手”模式,即关闭自动稳定系统。在悬停状态下,反而更容易稳定住飞行器。用于观测的悬停点均在天线控制波束的扇形覆盖区内选取,因此这些点位通常排列在一条直线上,只是与发射天线的距离远近不一。
30.截至本次谈话进行时,尚未掌握有关使用反无人机步枪的信息。
31.无人机炮班编员4人,在徒步行军时呈假想纵队单列前进,人与人之间保持10米间距。以10至15人为单位编组行进,单兵间距5米,这种情形在其他部队中屡见不鲜,从空中看起来异常醒目。倘若已有这般规模的队伍经过,最好先等待一段时间,不要即刻尾随他们原路前进。
32.投弹有效率估计约为30%。
33.在敌方无人机实施高度密集监视的地段,例如仅有一条补给路线时,必须开启电子战系统方可实施机动。
34.用于补给的单轮建筑推车和担架,在无人机视野中十分显眼。总体而言,无人机视角下的可见度遵循与肉眼观察相同的原则:移动吸引注意,规则的几何形状吸引注意,人体轮廓吸引注意,等等。
35.“巴巴亚加”型无人机常在同一坐标方格内长时间持续活动。因此,一旦此类无人机在某一地段首次投入使用,对方便会组织狙击手对其进行伏击。
36.小型无人机在300米外即可被察觉。要在更远距离上听到声音,可使用主动降噪耳机。
37.组织轻武器对无人机射击时的核心难点在于:一旦开火的士兵群组暴露,大量攻击无人机便会立刻飞向他们。无人机操作员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削弱对手的战斗力,使其放弃抵抗。
38.热成像仪中掩蔽部入口清晰可见。这些阵地需要进行热伪装。
39.雷区并不总能阻挡装甲车辆,因为从无人机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它们的行踪。
40.使用伪装网将阵地完全覆盖会妨碍防御部署,因为这会严重遮蔽观察视野。若阵地被伪装网完全覆盖,首架无人机将投放燃烧弹,待伪装材料被烧毁后,后续无人机随即实施打击。
41.使用装有红点瞄准镜的自动步枪可对轻型无人机进行射击,此时武器应归零至100米距离。对于射击无人机固定翼型(例如“奥尔兰”型),最好使用机枪穿甲燃烧弹进行射击。轻型子弹可能贯穿而过,不会造成严重损伤。若无其他应对方案,使用自动步枪射击轻型无人机时,应使用曳光弹,并为此专门携带一对独立弹匣。
42.根据实战经验,步兵分队呼叫FPV自杀式无人机支援后,无人机抵达大约需要半小时。
43.无人机抵达时间可能会因顺风或逆风而有所变化。
44.迫击炮阵地往往会因四周散落的迫击炮弹箱而暴露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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