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176 号令10月起施行,企业做网络安全需要关注的六个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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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哥
JUN哥
君说安全
2026年10月13日 00:13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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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号令10月起施行,企业做网络安全需要关注的六个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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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 日起,公安部《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公安部令第 176 号)正式施行,实施八年的《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151 号令)同时废止。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改名。
从 \"互联网安全\" 到 \"网络空间安全\",监管范围、检查方式、执法程序都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对于企业来说,网络安全方面至少有六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监管范围扩大了
176 号令第二条首次明确:网络空间安全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
151 号令时代,公安检查主要看网络安全,比如等保落实、日志留存、入侵防护。
现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也纳入了公安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被检查对象履行法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义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依法办理联网单位备案手续,并报送接入单位和用户基本信息及变更情况;
(二)是否依法制定并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是否依法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和上网日志信息;
(四)是否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建设整改、自查等安全保护义务;
(五)是否依法履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义务
(六)是否依法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技术措施;
(七)是否依法针对网络安全漏洞、隐患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八)是否依法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防范措施;
(九)是否依法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算法推荐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十)是否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十一)是否依法为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防范调查恐怖活动、侦查犯罪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其中,第七条列出的 11 项检查内容中,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单独列为一项,算法安全主体责任也首次出现在公安检查内容里。
这意味着,以前由网信部门主抓的数据合规问题,现在公安也可以查了。
企业的数据分类分级、个人信息授权留存、数据出境审批、算法推荐管理制度,都会成为检查对象。
二、监管可以远程渗透测试了
这是 176 号令新增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 公安机关通过网络信息巡查、信息审核能力测试、漏洞扫描等不影响被检查对象正常业务运行和网络空间安全的方式,对本辖区范围内被检查对象的网络空间安全情况进行线上巡查,以发现风险隐患。开展信息审核能力测试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被检查对象巡查时间、巡查范围等事项。
第四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方式,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设施和信息系统进行远程检测。
条件是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范围,不得干扰破坏系统正常运行,并通报同级网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151 号令没有远程检测的条款。
以前公安做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缺少明确的执法依据,现在有了。
对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公安不再只靠上门看材料,技术检测手段会常态化。
企业需要建立自己的漏洞自查机制,定期扫描并留存记录,否则远程检测发现漏洞后会比较被动。
三、等保三级以上每年必查
第九条明确: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含)以上的网络运营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每年开展一次日常性的现场检查。
第九条 公安机关开展网络空间安全日常性的现场检查,在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机制统筹协调下进行,加强监督检查的协同配合、信息沟通,合理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范围、方式,避免重复检查、交叉检查,最大程度减少被检查对象的负担。
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含)以上的网络运营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每年开展一次日常性的现场检查;本年度其他主管部门已经开展的现场检查,公安机关复用相关检查结果,不再重复开展现场检查。
公安机关为调查处置网络空间安全案事件开展监督检查,或者为执行重大安全保卫任务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应当及时依照法定职责、程序进行。
这是硬性要求。
但也有减负措施:本年度其他主管部门已经开展的现场检查,公安机关复用相关检查结果,不再重复开展。
对于等保三级以上的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公安现场检查是跑不掉的。
好消息是,如果行业主管部门已经查过,公安可以复用相关检查结果,不用再查一遍。
四、检查内容有 11 项,重点看这几项
第七条列出了 11 项检查内容,企业领导者需要重点关注其中几项:
(1)等保义务: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建设整改、自查,这是基础项
(2)日志留存:用户注册信息和上网日志是否依法记录留存
(3)漏洞整改情况:发现漏洞隐患后是否采取了整改措施
(4)算法安全:是否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算法推荐管理制度
(5)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是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6)技术协助:是否依法为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提供技术支持
曾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或者因未履行法定义务被行政处罚且未整改的企业,会被重点检查。
五、结果处置分三层,约谈权明确了
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检查结果的处置方式,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发现风险隐患但尚不构成违法的,发放公安提示函,督促整改。
第二层,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发生安全事件的,省级以上公安可以约谈网络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问题,县级以上公安就可以约谈。
第三层,不依法履行义务的,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约谈权的明确值得注意。
以前监管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缺少明确依据,现在 176 号令直接授权。
对企业领导者来说,被约谈不再是 \"商量\",而是有法规依据的监管措施。
六、对企业也有保护条款
176 号令不只是加严监管,也有保护企业的条款。
第十四条明确:公安机关不得向被检查对象收取费用,不得要求购买、使用指定的产品和服务。
第九条要求建立跨部门协同检查机制,避免重复检查、交叉检查。
远程检测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不得干扰业务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规定检查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空间安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检查完毕后交由公安机关保管或按要求删除。
这些条款对规范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有实际意义。
七、Jun哥的几点建议
第一,梳理合规台账。
等保测评报告、数据分类分级清单、个人信息授权记录、安全应急预案,这些材料要齐全。
公安现场检查时会查阅。
第二,建立定期漏洞自查机制。
公安现在可以远程渗透测试,企业自己先扫一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比被检测出来再整改主动得多,有条件的每个季度至少扫描一次漏洞,重要系统单位可以压缩至一个月。
第三,关注联合检查。
176 号令推行多部门联合检查,一次检查可能覆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多个领域。
企业内部需要有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安全、法务、IT 一起配合。
第四,重视算法安全。
算法推荐管理制度首次纳入公安检查内容,有算法推荐业务的企业需要提前准备。
176 号令 10 月 1 日已经施行。
监管从 \"互联网安全\" 走向 \"网络空间安全\",检查从 \"上门看材料\" 走向 \"线上远程检测 + 线下现场核查\"。
对企业来说,合规的门槛在提高,但联合检查和结果采信机制也在降低重复负担。
提前准备,比临时迎检更有效。
风险提示:本文仅基于公开信息客观梳理,不构成任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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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喜欢请三连,这对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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